重庆:亿元“反哺”高新技术企业促创新

中国创新网   2010-12-18

在重庆,希望实现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高新技术企业依靠自主创新,为自身和政府创造了可观的财富;政府把这些企业创造的部分财富“反哺”给企业;企业利用这些资金进一步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更多的财富。

  11月24日,重庆市科委、财政局正式启动对高新技术企业2008和2009年度的财政奖励工作,并已完成了企业申报专题培训、中介专项审计、重点抽查等环节,筛选出申请奖励企业75家,申请到奖励金额1.3亿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达到1500万元。

   自2008年底,重庆正式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截至去年,已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13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024个,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达1768.2亿元,占全市的26%;出口总额达18.5亿美元,占全市的45%。

  2009年7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条例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从认定次年起,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连续3年按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对列入国家级、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国家级新产品3年、市级新产品2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今年6月召开的重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大会,又发布了《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实施财政奖励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阐述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的奖励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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